一、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期中考補考名單、時間與地點請參閱附件;請申請補考之同學務必再次確認個人應考時間與地點。二、應考規範:應試時請務必攜帶學生證、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。未攜帶有效證件正本以供查驗身分者,依規定不得入場應試。三、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雙校區教務處課務組詢問。